鄙人性格较沉默寡言,多愁善感,唏嘘中带点沧桑,沉默中带点诚实,斯文的外表下一颗坦荡的心,在如此混乱不安的时代发型仍突显出一种不平凡的优越感。
从小大人就说我很聪明,只是不够努力用功读书罢了,但是我从上小学后才了解到这其实是每个小孩都会享受到的待遇。
我很喜欢打篮球,自从上初中后的某一天醒来后,就开始觉得自己将来会是一名出色篮球运动员,那是因为不知道哪一年的全明星赛上,连乔丹都被我打得找不着篮框。
我还喜欢偶尔写点小文章,只是偶尔写写,因为毛姆说过:伟大的作家只是偶尔才能写出伟大的作品。
长大后,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倔强的男子,喜欢我喜欢的,讨厌我讨厌的,很直接很简单。
我习惯一个人的下午,翻一本书,只停在同一页,可是感觉却出走了,去了好远好远。
我习惯用一杯茶的温度,打断我思考的感触,看风吹起窗帘跳舞,我会扬起嘴角微笑,我欣赏它的舞步。
不喜欢太激烈的生活方式,我想,绝望是破罐子破摔的东西,没有,所以会不在乎,而我不可以,我不是破罐子,我的肩上有家人的期许,我不得不背负。
不喜欢中国的“官府”,和某些“小市民”,但是我爱这个国家,因为我出生在这里,仅此一个理由就让我无法爱上其他的国家。
我一直都觉得美国人很幽默,法天变得真快,我俯下身子往盆子里盛水,阳台防盗栏杆外已经飘起了雨。盆子在阳台的右角,雨水先落在窗前铁栏杆再顺着花国人很浪漫,德国人很硬朗,英国人很绅士,日本人很固执,朝鲜人很爱国,中国人只是很会“做人”而已。
我讨厌某些人自以为说些大多数人不懂的话就把自己当社会精英,但是我内心的真实想法是:只有我才可以看穿那些所谓的才子和假冒的精英的真实心理,所以我才是这个社会上难得的精英。
我喜欢听广播,因为大多数广播主持人的声音很感性,剩下的是因为他们的愚蠢而让我很自豪。
我不相信有上帝,但是我确信有外星人,没理由这么大的宇宙只存在这么一丁点拥有一丁点智慧的生物。
我觉得我们应该有信仰,但是不要太着迷于神的力量,那样只会让我们变的偏执。
我喜欢和朋友一起吃饭,和朋友一起玩电脑,一起打球,一起走路,虽然独自一人显得很cool.
小事情上我可以不在乎别人的感受,因为我一直都以为如果我做的可以对得起我自己的良心,我就应该抬起头来。
其实还有很多,关于我这个光明正大的居士,但是写着写着,我便开始忘了我是谁。

5 Comments: Trackback URL | Comments RSS
四月 29th, 2009 at 11:50 下午
一个字——帅!
两个字——很帅!
三个字——非常帅!
五月 6th, 2009 at 7:07 下午
你相信外星人 是为了突出相对于上帝你宁愿相信外星人么?
如果你真的相信外星人 你可能更爱真理和逻辑吧
这世上90%的科学家是相信上帝的
其中便有晚年的牛顿
五月 11th, 2009 at 9:59 下午
请问,90%的科学家相当于百分之几的普通人?这样的比喻有点失当吧?!哈!
五月 23rd, 2009 at 1:12 下午
六月 26th, 2009 at 8:01 下午
没办法说啦。。